2008年1月7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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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民仁师 镇恶铁军
全省政法干警队伍建设成绩斐然
本报记者 余春红/文 王志浩/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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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日前从省委政法委获悉,2007年1月到11月,全省涉法涉诉信访同比下降了64.9%。如此之大的降幅凝聚着全省政法干警的辛勤汗水,而其中最为关键的因素是扎实有效、深入持久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这项持续一年多、覆盖全系统的教育活动,为全面推进政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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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树正气——
  专项清理  政法干警与营利活动“隔离”
  省委政法委将清理干警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内容。省委政法委下发《浙江省政法机关清理干警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干警亲属利用干警职权或职务影响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工作意见》后,全省政法各部门纷纷行动起来。到2007年4月,该项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省高院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拟制了《法院干警配偶、子女、近亲属开办律师事务所从事诉讼代理业务情况登记表》,各级法院领导干部带头填写申报亲属从事律师事务、代理诉讼业务的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向干警公示,接受监督。全省检察机关对6000多名干警进行了清理登记,没有发现属于清理范围的情况。个别干警从事与业务工作无关的营利性经营活动,部分干警配偶、子女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情况,都被备案登记。全省公安机关有5万多名干警参加登记,其中有少数干警属于清理范围,经劝后主动退出经营,个别拒不纠正的则受到了严厉处分。司法行政系统的清理、备案也一一到位。
  记者手记:全省政法各部门分别出台或健全相关制度,形成了干警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这一次专项清理活动在全省政法队伍中刮起了一股清新的正气之风。这一做法得到了中央政法委的肯定,并在全国推广。

  求公正——
  秉公办案  乡镇领导对法庭审判服气
  “你如此秉公办案,尽心尽职地为老百姓考虑,我们服了!”桐乡市一名乡镇领导这样对桐乡法院崇福法庭庭长王建强说。这个感慨源于一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56岁的老沈受雇桐乡某乡镇广播电视站安装有线电视。2005年12月13日,老沈在工作时摔成重伤,构成二级伤残,需终身护理。在治疗期间,广播电视站支付了10万余元的费用。此后因赔偿问题达不成一致,老沈起诉到崇福法庭。王建强接手案件后3次去老沈家了解、核实情况,而此时被告方面的求情电话频频打到王建强的办公室。
  这可是伤残农民的养命钱啊!王建强早打定了主意:不仅要依法维护老沈的合法权益,而且要尽量保证及时兑现。为此,王建强苦口婆心地对被告做起了调解工作,最终被告同意在2007年年底前分三期再支付给老沈总共约30万元的经济赔偿。
  记者手记:王建强规范执法、秉公办案的事例不胜枚举。2007年他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先进个人。在全省政法系统中,像王建强这样的干警有许多许多。

  赢民心——
  法律有情  一份份感激埋藏在百姓心里
  要不是检察官的人性化办案,永康64岁的老俞恐怕已当了被告人面临刑罚。这份感激深藏在老俞心中。
  2007年9月1日,老俞用电动车带着老伴穿马路时与一辆摩托车相撞,老伴经抢救无效死亡,老俞被认定负事故主要责任,并被公安机关以涉嫌交通肇事罪立案。
  “死的是我的老伴,我已很后悔了,怎么还要定我的罪呢?”检察官提审时,老俞十分不解。经办检察官应蕾说,如果检察机关就案办案,完全可按交通肇事罪将老俞提起公诉,但这对刚遭受丧妻之痛的老俞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不仅不够人道,也达不到刑罚应有的效果。考虑到老俞案发后有自首情节,死者又是他的老伴,最终检察机关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在心里深藏着感激的还有江山市大桥镇平山自然村的村民,他们的感激是给“毛卡”的。村民生病了,非亲非故的“毛卡”经常带着东西去看望;村民家里有矛盾了,“毛卡”张罗着让人去调解,;村里吃水用水犯愁了,“毛卡”又筹集资金又争取土地,扩建水塘……
  “毛卡”的真名叫毛建剑,是名社区民警,把辖区百姓鸡毛蒜皮的事都看得很重。因此,当地群众都称他为“大好人”、“亲兄弟”。朴素的评价里包含着沉甸甸的肯定和感激。
  还有许多困难群众进一步感受到了司法救助的温暖。2007年初,省高院和省司法厅联合下发通知,实现了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的对接。在寻求法律的救济时,困难群众更方便、更顺利了。不少受益的当事人把感激写在脸上、藏在心里。
  记者手记:人性化执法、为群众排忧解难、做群众贴心人,全省政法干警在2007年用实际行动诠释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